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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喜讯|塔里木大学入选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1-20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宣传部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审等程序,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9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塔里木大学成功入选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这是学校首次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也是兵团入选4个单位中的唯一高校。

筑牢民族团结基石,构建共同精神家园。塔里木大学的创建发展历史是一部民族团结进步史。建校以来,学校党委就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二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在人才培养中浸润民族团结;三是扎根南疆,发挥优势,在科技服务中深化民族团结;四是品牌示范,典型引领,在联创共建中促进民族团结;五是思想引领,传承创新,在坚定文化自信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塔里木大学成功入选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这是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亲切关怀、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长期努力、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继续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促进各民族师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提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文/余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