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塔里木大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塔里木大学是教育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文化传承; 2.人才培养; 3.科学研究; 4.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塔里木大学内设机构有35个:其中直属单位5个,行政机构14个,党群机构6个,学院10个。 二
塔里木大学校园商铺对外出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为:TLMDXSPJZ2020001,招标人为:塔里木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原公告内容:5.2购买竞租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9:30发售,其余时间均不予受理,超出购买竞租文件时间不予发售); 变更
各单位: 视觉识别应用系统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彰显学校文化特征,展示学校形象,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即日起启用塔里木大大学视觉识别应用系统,规范学校文化标识的使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视觉识别应用系统包括办公系统、事务管理系统、会务管理系统、环境导视系统和媒体宣传系统。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使用规范。 二、为了保证视觉识别应用系统的权威性、识别性和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文件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塔里木大学
全体师生员工: 1.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待定,具体开学时间和后续相关措施另行通知。在未接到学校正式开学通知前,全体师生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待学校通知后再订票。确认感染者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治愈或排除后方可返校。 2.请在校师生积极遵照学校、第一师阿拉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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