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塔里木大学胡杨精神文创设计大赛的通知
文化创新是一个民族永葆生命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源泉。为响应国家“双创”号召,激发我校师生的创新创作热情,更好的把胡杨精神融进文创作品中去,特此举办“塔里本大学胡杨精神文创设计大赛”,现将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胡杨精神,展现塔大风彩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 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5日
作品评比: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0日
三、参赛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可选择个人或团队(可跨学院、跨专业、跨班级组队,团队成员不得超过3人)的形式参赛。
四、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
塔里木大学历史与哲学学院
承办单位:西域文化保护与传播创新创业平台项目组
五、作品要求
(一)围绕传承胡杨精神这一主题,征集独具塔里木大学特色的文创作品。设计要突出“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的理念,充分展现塔里木大学文化特色,助力宣传塔里木大学。
(二)参赛作品分为平面设计类、文创产品类、微视频创意类三大类。
1.平面设计类。需提交电子版设计稿和打印稿(请彩色打印A4纸上),以及产品名称和创意设计说明(中文,应充分表述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不超过1000字);
2.文创产品类。需提交实物或电子版设计方案,以及产品名称和创意设计说明(中文,应充分表述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不超过1000字);
3.微视频创意类。需提交3--5分钟mp4格式视频文件,以及产品名称和创意设计说明(中文,应充分表述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不超过1000字)。
(三)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且未在网站、报纸杂志等其他媒体公开发表过,未投入市场销售和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活动。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团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谎报、捏造虚假身份信息,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二)因参赛选手提供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有误,导致主办方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参赛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无效。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包括电子、纸质设计稿)一律不予退还,参赛者自留底样。
(四)组织单位对本次大赛作品、产品具有使用权,并对本次大赛有最终解释权。
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如若发生抄袭等侵权行为,组织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奖品及相关证书,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且一切均与大赛组织单位无关。
七、奖项设置
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进行评选,最终评审出三大类一等奖各一名,颁发校级证书及奖品(1000元);二等奖各两名,颁发校级证书及奖品(500元);三等奖各三名,颁发校级证书及奖品(200元);鼓励奖若干,颁发校级证书及奖品(100元)。
八、投稿要求
(一)投稿作品由以下几都分组成:作品名称、作品、设计说明。
(二)不得在设计图上出现任何与作者或其他单位相关的信息。
(三)纸质版材料或作品交至塔里木大学校史馆一楼门卫处,电子版材料需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207161453@0.com(文件统命名为“作品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联系人:贾东
联系方式:13565102808
附件:塔里木大学胡杨精神文创设计大赛评分细则
共青团塔里木大学委员会 塔里木友学历史与哲学学院
2019年10月24日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
塔里木大学胡杨精神文创设计大赛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主题表现
作品符合大赛主题,立意准确,创意新颖,展现丰富的人文精神与文化底蕴。25分
文化内涵
突出主旋律和时代特征, 既注重体现丝路文化的浓厚底蕴,更要体现塔大胡杨精神的独特魅力,将传统文化与时代元素相结合。30分
创意水准
造型美观,创意新颖,色彩协调,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实用性,能够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25分
作品阐述
清晰准确的表达出作品的设计理念、创意风格与制作工艺,阐述出作品内涵。10分
使用评价
满足人性化需求,作品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有较大的人文艺术价值潜力。10分
注:最后得分=各项得分之和X10%